未经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不合格的新开工项目,今外墙保温材料进场规范后将不在成都审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成都市近日出台了《节能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对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准或者批准。此外,在新建工程中大力推广节能技术设计标准,积极开展既有建筑材料节能技术改造。《意见》还规定,凡是国家财政拨款或补助的行政办公楼、公共建筑、经济适用住房、示范居住区和生产性项目,必须率先实施节能设计标准。政府机关应当首先对供热、空调、照明等高耗能的节能设施和设备进行改造,按照节能标准,政府机关建筑面积应当达到政府机关总建筑面积的20%;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将节能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制定和实施办公建筑和公务用车资源节约标准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能耗产品和设备能耗标准,大力推进政府节能采购和公务用车节能。为确保节能工作落实,《意见》还规定了节能工作责任制。一旦发现浪费能源,将加大查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查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