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06年7月1日以后各县(市、区)已开工、在建和竣工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四节”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建筑节能标准的落实情况;县(市、区)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部署情况;建设单位的委外墙保温砂浆强度托设计和施工,设计单位的节能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节能保温材料的施工质量和节能保温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对新墙体材料上墙前的产品检验;现场使用的节能保温材料产品检验;节能工程竣工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