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继忠报道:5月1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家和江西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结合赣州市的具体情况,我市对设计专用条款进行了专门修改住宅建筑节能标准更适合赣州市,并于4月30日通过专家组认证,已获省建设厅批准。预计本月底正式颁布实施。目前,本市已逐步实施建筑节能。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包括住宅小区的俱乐部、幼儿园等公共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设计标准50%的执行率达到100%。从今年起,将结合旧城改造、城市建筑抗震加固和外墙美化,逐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为使我市外墙保温计算成本建筑节能工作更具可操作性,更符合赣州气候等实际情况,我市委托省建材研究设计院修订了《江西省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在全省地级市范围内率先实施了具有区域特色的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