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9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9月10日起实施《福建省建筑市场建立法人和自然人非法档案制度试行办法》。所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的法人和自然人,福建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活动,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违法违规档案,公布他们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并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相关的政府投资活动。《办法》规定了建立非法档案的范围。对少数违法行为严重的法人和自然人,依法给予就业限制,区别不同情况,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或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注册执业人员、项目“经纪人”、承包人、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不得选择其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办法》还规定,工程勘察、新乡市旧楼外墙保温改造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采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用人限制条件。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在审查投标人资格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公布的违法档案进行查询,审查其投标资格。据介绍,建立违法违规市场法人和自然人档案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建设的重要举措。对“黑名单”的范围和进入限制作出详细规定,是中国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