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本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推广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由2010年底的2家迅速增加到2015年的28家,年生产能力8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产量由2010年的71.6万立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300万立方米左右,增长3.2倍;“十二五”期间,全市商品混凝土总产量达到1100万立方米。全市地方散装水泥供应量由2010年的34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150万吨左右,增长3.4倍;散装水泥使用量由2010外墙保温每立方多少公斤年的71.6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210万吨左右,增长1.9倍;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市散装水泥使用总量将达到100万吨左右737万吨,累计节约包装用纸4.4万吨,折合优质木材24万立方米,煤炭5.7万吨,电能5306万度,综合经济效益约10亿元。
此外,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禁止在我省城镇范围内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粤建设[2014]66号),茂名市区自2016年7月1日起禁止在现场搅拌砂浆。为按时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本市加快发展预拌砂浆。目前,已建成3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年生产预拌砂浆90万吨。
“十二五”期间,茂名市在禁止和限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量稳步增加。2009年7月起,本市城区在建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粘土墙体材料产品。多年来,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2012年前,各区县市均已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并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目前,全市新登记认定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有14家(其中市区7家、高州5家、信宜1家、电白1家)。新型墙体材料品种主要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和普通混凝土砖,年生产能力11亿标砖,完全可以满足我市建材市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需求。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利用率由2010年的19%提高到2015年的98%;“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利用总量可达到13亿标砖,节约土地2100亩、标准煤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2000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居民建筑节能管理的通知》,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建筑节能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取得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记录74份,面积343万平方米;民用建筑节能验收记录15份,面积5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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