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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外墙保温规范,浙江出台新政策到2020年实现全省绿色建筑覆盖

时间:2021-01-30 00:29:56   作者:www.jswoins.cn   来源: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为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推进建筑业现代化,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省城区一星级绿色建筑和两星级以上绿色建筑10%以上全覆盖的目标,进一步明确八项重点任务。 为贯彻落实

为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推进建筑业现代化,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省城区一星级绿色建筑和两星级以上绿色建筑10%以上全覆盖的目标,进一步明确八项重点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住宅外墙保温规范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意见》的有关要求中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通知,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业现代化,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政策,进一步提高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水平。到202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实现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达到10%以上。

提高预制房屋的覆盖率。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应用组装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实施组装建设。2016年,全省新建工程面积800多万平方米,其中预制构件房、公共建筑面积300多万平方米;2017年1月1日起,杭州市出让、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工程全部开工,宁波、绍兴市中心实行预制构件化建设,到2020年,预制构件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30%。

实现新房全装修、全覆盖。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全部完成土地出让或划拨,并交付成品,鼓励在建房屋积极实施全装修。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了《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各地要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意见》,加快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合理确定设区市县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和技术路线,科学确定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的管理部门和政策单位,明确各管理部门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在新建民用建筑面积中的比例,预制构件建筑和房屋全装修重点实施区域的目标要求,以及各项政策的绿色建筑等级等控制指标单位、各类新建工程对预制构件建筑和房屋全装修的要求等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同级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各区市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专项绿色建筑规划编制,各县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确保项目建设的实施。各地要根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和目标任务要求,制定预制构件和住宅整体装饰工程年度实施计划,报省建设厅备案。各地要加强对预制构件和住宅全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督和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工程档案和台账,实现信息化管理。对专项绿色建筑规划、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等控制指标明确要求的新建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房项目,各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检查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许可、验收等环节,落实施工要求。

完善技术支持体系。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快编制并及时发布总装楼、全装修房及BIM相关技术应用标准,满足构件设计、生产、施工及验收的需要。及时制定或调整预制构件和BIM技术应用的补充计价依据。充分发挥各级建筑产业化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建筑产业化技术评审、评估论证等咨询服务。预制建筑物应按照《工业建筑物评估指南》进行标识。

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的综合应用。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的综合应用,应用规模应符合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的规定。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设施和设备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与建筑主体和周围环境相协调。在平屋顶上设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施设备的,应当采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进行适当的围挡;在坡屋顶上设置应用设施设备的,水箱等无太阳辐射要求的设施设备应隐蔽,集热器和光伏板应与坡屋面结合。各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推进钢结构建设。充分发挥我省钢结构产业集聚的优势,大力推进钢结构建筑的应用,加快预制混凝土建筑与钢结构建筑的融合发展。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建设,推动钢结构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以及机场、车站、宾馆、饭店等大型公共建筑中的充分应用,商场、写字楼单体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有序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促进钢结构在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推进钢结构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的建筑钢结构产业集群。大力提高钢结构企业总承包能力,实现专业承包商向系统集成商的转变。加快建立钢结构施工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和工程计价依据,促进钢结构产业化和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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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程总承包。装配式施工项目应优先采用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装配式建设项目,只能由少数建筑业生产、施工企业承担施工,符合规定的,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需要专利或者建筑施工技术的预制构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依法进行招标。

优化审批服务。对符合预制构件要求,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投资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者基本工程竣工达到正负零的标准,并确定了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以在当地进行房地产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办理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计入进度计量。10层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可以申请主体结构分段验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建设厅牵头、省级有关单位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共同推动装配式建筑和房屋全装修的发展,落实省发改委的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质监局等部门。省建设厅制定省级建设产业化示范城市、企业、基地、项目认定办法和房屋全装修设计验收标准。各地要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加强检查和监督。加强建设产业化推进考核,每年发布年度工作责任书,实行专项督查。各级政府要把发展绿色建筑技术、推进建筑产业化作为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建立建筑产业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强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相关高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增设相关课程,加快建设产业化急需的高端人才培养。对建筑业产业化企业和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培养建筑业产业化实用技术人才。依托试点、示范工程等,通过内部培训等方式,培养具有相关技能的人才。

加强宣传推广。建立政府、媒体、企业、公众相结合的宣传机制,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加强行业内的沟通与合作,向社会介绍优质、诚信、可靠的技术、产品和企业,提高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预制建筑和成品住宅。


标签: 建筑  绿色  预制  构件  钢结构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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