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泡水泥板外墙保温施工方案,巴州轮台县消防拆除6000平米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
随着巴州轮台县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今年已有51个建设项目投产。5月8日以来,巴州支队轮台县大队执法人员对兰山区在建的7栋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项目外墙使用的不合格保温材料进行了拆除,虹桥新区轮台县24栋在建高层住宅项目位于虹桥区,轮台县33栋在建高层底层商品住宅项目位于金湖阳区青年西路3号楼,共有60栋在建高层建筑处于紧张状态。其中,蓝红河桥区有5栋在建高层住宅楼,一楼违法用热塑性苯板搭建,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暂行规定》(新工通[2012]69号)第六条规定;督察人员来到青年西路金湖洋社区在建高层商品住宅项目施工现场时,发现该项目一楼商业部分使用苯板作外墙保温材料。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防火暂行规定》外墙保温第三条规定,建筑的商业部分应采用具有燃烧性能的外保温材料,但苯板的燃烧性能根本达不到要求。检查人员填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拆除不合格的外保温材料。结合近年来的火灾案例,使用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的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意识到使用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的严重后果,目前,违法建设项目使用的苯板已基本全部拆除,新购的热固性保温材料已部分运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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