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我市成立了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筑节能中的主导作用,我市在制定发展规划时确立了建筑节能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并在相关专项规划中明确了新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全面执行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50%标准,严格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审查,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和竣工,通过行业监督促进建筑节能。
天河住宅小区在国内首次实现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在住宅小区的应用。日发电量达到150度以上,保证了居民区地下停车场的日用电量。作为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项目,东方明珠国际公寓作为地源热泵技术,成为我市夏热冬冷地区首个住宅建筑。项目节能效果达到65%以上。在示范带动下,我市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创优活动,鼓励争创典型工程示范。据统计,目前,宁波市已成功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1个,建筑面积158.4万平方米,其中市级15个,省级4个,部级1个,财政补贴总额700多万元。
积极扶持建筑节能材料产业,大力开发应用建筑节能产品。我市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建筑相关企业积极拓展节能建材外墙保温层脱落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领域,积极推进节能墙体材料的应用,支持技术先进、设备精良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市共有7家节能建材厂,主要从事新型墙体材料和太阳能热设备的研发和生产。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和建筑面积分别达到10.2亿标砖和6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