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旬阳晚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为保护环境,减少城市扬尘污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九江市将逐步推广预拌砂浆的使用,并在2017年底前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合,”九江市发〔2016〕35号文件称,我们从今年7月1日起明确,在市区新建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中,要明确预拌砂浆的使用要求,禁止现场拌制,“据市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08年,国家就明确规定,为减少城市污染,不得在城区内拌制砂浆。此次,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结合九江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程禁止拌制砂浆;自2017年10月1日起,本市城区所有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拌制砂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本市部署,各县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最迟2019年1月1日后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拌制砂浆,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提前报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核定备案,备案后方可现场拌制砂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拌制:预拌砂浆运输工具不能到达施工现场;建筑工程累计使用砂浆量在30吨以下的;其他原因确实需要在施工现场搅拌文件中同时注明。禁止现场拌制砂浆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预拌砂浆配浆方案。企业生产的预混砂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昭通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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