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家水泥厂已在宝山区多年,粉尘污染严重。作为该地区的重点污染源,该水泥厂长期以来一直是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我们在现场已经很多次了,但最多只能罚几万元。上海市宝山区环保局副局长、区环境监测支队支队长李卫华告诉记者。水泥厂经常以设施老化、老化为由推诿,或者正在制定整改方案,但尚未采取行动。
据上海市环保局介绍,新的《环境保护法》是王牌,对粉尘无组织排放的调查外墙保温锚栓深度标准规范取证工作仍然是一项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每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等问题。
1月中旬,保山区环境监察大队会同监察、污染防治等部门,对水泥厂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了抓捕,确定了违法排放的基本事实,责令限期改正。但环保督察组发现,该厂3月底继续进行扬尘无组织排放行为,因此再次发出通知,责令水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4.2万元。
根据新的《环境保护法》,通知下发后30天内,环境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核查,一旦发现,将每天进行处罚。
不久前,保山市环保局发现,该水泥厂已构成每天连续处罚的条件。监察部门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自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止,处罚款117.6万元(约合28日4.2万元)。罚款金额从4万元拖到100多万元,水泥厂压力倍增。最后,工厂决定在5月底停产整顿。
上海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余飞林强调,罚款不是目的,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解决拒不改正违法排放的问题。过去,由于治污设施运行维护费用高昂,动辄几万元、几万元的罚款似乎让人发痒。
有些公司不怕罚款,因为一年不能罚几次。然而,新的环境保护法能够惩罚企业的心痛,大大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具有威慑力。于飞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