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包头市投入
节能改造资金1.5亿元,对64.55万
平方米的既有居住
建筑实施了节能改造。 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重点
工程,已连续5年列为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同时也是包头市2013年为人民群众办的好事实事项目之一。为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包头市紧紧抓住国家、自治区加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力度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节能改造工程已成为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暖房工程、暖心工程。 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内容包括
外墙外
保温、更换门窗、室外供热管网及热源平衡改造等。工程实施后,老旧小区冬季户均温度提高了3℃至6℃,夏季可降低室温2℃至3℃,显著降低了采暖能耗,减少居民热费支出,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节能、环保、惠民等多重政策效应。 关键词:建筑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