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今年市财政局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成功争取到2018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专项资金3634.9万元并及时拨付到各旗县区。其中:东河区1931.87万元,昆区1008.04万元,九原区307.46万元,土右旗205.36万元,固阳县54.52万元,白云矿区127.65万元。
市财政局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将节能改造工作建成精品工程和安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