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记者王媛媛通讯员钟琛)2014年,乌鲁木齐计划对360万
平方米的老
建筑陆续进行
节能改造。符合条件的小区可到辖区社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中旬。 2月11日,记者从市节能墙改办了解到,2014年乌鲁木齐计划对36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其中公共建筑8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280万平方米。主要针对2003年4月15日前修建的非节能建筑,
工程主要分布在主城区,改造内容包括屋面、
外墙、外窗、地下室顶板等。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市财政给予部分补贴,其余由单位及个人自筹。自筹资金已落实的单位或小区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可尽快申报,改造工程以楼栋为最小单位。 从2003年4月15日起,乌鲁木齐新建民用建筑强制执行节能50%的设计
标准,2009年4月15日起执行65%的设计标准。 2005年,乌鲁木齐开始对既有建筑实施改造,截至2013年年底累计完成改造面积约1598万平方米。实施改造后,居民家室内温度普遍能提高3℃~7℃。 目前乌鲁木齐还有约6987万平方米的非节能建筑,其中公共建筑3107万平方米,居住建筑3880万平方米。 现部分非节能建筑,存在冬季室温偏低,窗户封闭不严等问题。 申请提示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申请注意事项:由产权单位、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到
住宅楼所在社区进行申报,没有物业或业主委员会的、楼栋居民可推选代表。社区汇总之后向各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部门进行上报。各区统计
调查落实自筹资金之后,上报市节能墙改办,由节能墙改办上报市建委报批。 在申请过程中,必须以楼栋为单位,居民全体自愿并且已足额筹集到配套资金;改造建筑本身符合结构抗震
安全及消防要求;必须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到2003年4月15日之前建成的建筑。 关键词:建筑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