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讯(记者宁建新)1月25日,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笔者从会上获悉,在10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会上,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已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如金栖霞区检察院大高淳县商务局综合楼,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对我市建筑节能法中的节能技术推广及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介绍。我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冬冷夏热,高温持续时间长,部分建筑不采取节能措施,保温性能较差。夏季用电高峰时,空调负荷占总负荷的1%。因此,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刻不容缓。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1998年,《关于推进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出台,标志着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始。1999年,节能设计标准由30%提高到50%。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已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呈现出规模化发展趋势: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65%以上的超低能耗示范工程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也取得新突破。目前,已有10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全面启动,正在探索多项目、多改造技术的融合。现有的一些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是“建筑节能实用技术的科技投入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推广这些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和经验,一体外墙保温材料,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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