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8月1日起,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贵州省将对扩建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2010年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合格率达到100%在贵州省,确保2010年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率达到100%,到今年年底,贵州省新建城市建筑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要达到9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委托设计建设建筑节能工程。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不得擅自更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各种材料、设备,降低节能技术标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强制性标准;设施建设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理;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在资质范围内,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护壁门窗,按照有关建筑节能检验规范和标准进行检验;建筑节能信息应张贴在施工现场和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据介绍,8月1日起,贵州省将对扩建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小编推荐:工程 | http://www.oujins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