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动画演示,梧州市出台规定推行和鼓励建筑节能应用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梧州市公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指出,扩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鼓励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其他公共建筑改造和使用过程中,采用高于现行标准的建筑能源体系和相应的建筑技术,如梧州市国家机关办公楼、卫生建筑等,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采用节能建筑材料和产品,提高建筑保温和空调冷暖系统的效率和照明设备的效率,加强建筑能耗系统的要求,加强建筑公共楼梯等部位的节能灯和电气控制装置的使用。新建建筑,规划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规划审查,并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意见。设计方案不符合标准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中违反规定或者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备案,责令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特别是对有空调的公共建筑、办公楼和集中热水供应的宿舍,县级政府要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支持推进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及相关科技研究;鼓励创建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对符合标准的建设项目给予称号和奖励;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个人的节能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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