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0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湖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出台。据测算,到2020年,全省新增节能建筑2亿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高20%,全省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7亿平方米,约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的40%。在建筑节能领域,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6万吨,超额完成“十二五”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推广、标准执行与政策引导、过程监督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全省新建建筑节能能力将达到35万吨。对于新建城市建筑,将全面执行《湖北省低能耗住宅建筑标准》和现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建筑节。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城市新建建筑将逐步实施绿色建筑标准,鼓励现有公共建筑实施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还提出实施“节能领军”计划,支持“一主两副”城市率先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力争“十三五”期间在农村建设一批指示性“规划”,实施《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农村公益性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作,鼓励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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