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合肥系统消防安全性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3月24日上午,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场民用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使用和管理,禁止任何民用建筑使用燃烧性能不合格的保温材料建筑。
建委专家表示,建筑分层是一种节能措施。一般来说,就是用保温材料将建筑物包裹起来,达到保温隔热等环保功能。但如果这些节能材料质量不合格,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被点燃。整座建筑就像被包裹在里面燃烧一样,增加了灭火难度,带来了巨大的破坏。
我国部分建筑采用易燃、可燃不合格的外墙保温材料,已成为新的火灾隐患。专家认为,合肥建设领域虽然没有类似的重大问题,但必须引以为戒。
建委在通知中强调,民用建筑的墙体保温工程,禁止使用可燃保温材料。民用建筑墙体保温工程应优先采用具有保温材料外墙保温施工队伍找活燃烧性能的外墙保温系统,并鼓励采用墙体自保温系统。
此前,合肥市场上有几家建筑企业,为了省钱,购买了一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今后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采购合格材料,不得随意降低墙体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建筑材料的安全应从源头入手。建委主任李洪卓说。
施工单位应对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防火施工质量负责。未经试验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施工中实现防火隔离带与墙体保温工程同步施工及验收。
在现场监督过程中,不能视而不见。建委专家甄茂生说,经见证取样,墙体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单位必须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此外,对防火隔离等隐蔽工程的施工,必须做好有效的图像数据记录。
通知还指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今年要加强对建筑保温材料应用的动态监管,对材料性能和施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