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北4月15日电(记者雷汉法、通讯员赵丽娟)为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使用的监管,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使用。通知指出,取消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实施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使用和备案管理,定期发布备案产品目录。首批备案管理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主要包括: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及辅助材料、建筑幕墙、中央空调设备、风机盘管、节能照明灯具、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等建筑节能材料以及产品。根据通知,持有河北省建筑节能产品认证有效证书的单位,在有效期内可持有原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和鉴定证书等省级以上材料,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材料设备处换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记录证明。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新申请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使用备案的期限怎样贴外墙保温板及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14号)的规定办理《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冀建财[2005]103号)及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申请备案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