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新闻  >> 查看详情

老楼房做外墙保温,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管理有新要求

时间:2023-05-25 13:09:00   作者:www.jswoins.cn   来源: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老楼房做外墙保温,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管理有新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施工行为,更好地促进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有效防止建筑保温起重大火灾事故,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江苏省绿色建

老楼房做外墙保温,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管理有新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施工行为,更好地促进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有效防止建筑保温起重大火灾事故,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科[2012]16号)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等法律标准和规范,结合“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有关强制性节能标准和建筑防火要求,明设或者暗设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外墙外防护。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规行为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列入保温材料供应商。各保温材料供应商应向施工现场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产品已按《常州市房屋建筑材料登记管理办法》执行。对不符合登记要求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保温材料,取消登记,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令第89号),对施工图纸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在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时,对施工图纸进行了审查,同时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gj321j71-20)进行了审查,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2014)等标准。选用的外保温材料必须注明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设计单位不得参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进行设计计算,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必须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任何设计变更,不能降低建筑节能和能耗。设计文件中没有涉及新材料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可由生产企业自行制定,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质量管理的通知》(苏建函科[2013]711号)要求,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发布后,设计单位未按发布的性能指标进行设计的,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经核实,提高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质量,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图会审单位未按要求会审的,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处罚;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图纸施工,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得擅自采购材料。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材料进场检验工作,认真审核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和保温材料的原始质量证明文件,在检查外墙外保温系统是否按规定进入未经登记的保温系统时,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号)的要求,对保温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验。16) 经复核合格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江苏省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令第89号)和《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扣减企业信用评分;各材料检测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外保温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保温材料的性能指标检测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要求的试验参数(包括燃烧性能)应在同一组样品中进行,并在同一份试验报告中发布。检测机构应验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保温材料应按规定保存。材料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进行处罚;质量监督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现场保温工程质量的监督,老楼房做外墙保温,加强对现场外保温材料和施工过程质量的检查,加强外保温产品技术检验监督。一旦发现违法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小编推荐:黑茶 | http://www.baisen.co


标签: 保温  设计  要求  进行  墙外  保温材料  
特别提醒:本网站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本网站同意其观点。其原创性及文中所述文字内容均未经本网站确认。我们对本条款及其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网站不承担侵权的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邮箱:d_haijun@163.com),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本类更新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