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肥东县墙改办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市场监管
针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暂停使用后,对新型墙体材料现场应用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肥东县墙体改革办公室主动对建设管理局日前下发的原建管[2013]72号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建字[2016]102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单位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在“禁粘”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并要求墙改办对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同时加强市场巡查;未经墙体改造办公室现场验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不得办理通知中的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手续,其中还规定,对违反“禁粘”规定的建设项目,由墙体改造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合格、现场验收不合格的,我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通知》的发布,这对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市场监管,全面巩固我县“不粘”工作成果将起到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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