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在城市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要求生产的预拌砂浆必须全部使用。10月30日,在聊城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现场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2年11月1日起,根据聊城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批准的《聊城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聊城市将坚持限制袋装、鼓励散装水泥的政策,逐步提高散装水泥在城乡建设中的应用水平。对此,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推进预拌砂浆在城市建设中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预拌砂浆生产中应使用散装水泥,鼓励预拌砂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工业废渣。聊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预拌砂浆的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市二级散装水泥办公室颁发的备案证书及相应资质;国外预拌砂浆企业必须到聊城散装水泥办事处办理注册登记。散装水泥办公室将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布相关企业情况。随着施工技术的进步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现场拌制砂浆材料质量不稳定等缺陷越来越明显。因此,取消现场拌制砂浆,使用预拌砂浆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需要,目前聊城市已生产散装水泥1130万吨,节约标煤约26万吨,节约电力81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7万吨,在取得综合经济效益的同时,逐步推进先鼓励后强制、先中心城区后向外辐射的方针。一是以阿城东区为试点。试点申请阶段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推广应用阶段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综合实施阶段为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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