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住房外墙保温层旁站和城乡规划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与目前鼓励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标准不同,从明年起,珠海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将不通过图纸审查。
根据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珠海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均应符合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本市新建、拆除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项目,以及规划总用地面积(或取得多幅地块)的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用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由同一户型用地单位统一规划)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应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水平。此外,有关规划、法规对绿色建筑有要求的,按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