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了《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的要求,本市分为区、市区和县(市)政府所在地
福建省政府近日颁布了《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设区的市、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市区,自2009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2013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空心粘土砖其他地区粘土制品的生产,由县(市、区)政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实际外墙保温岩棉板安装规范情况确定。《办法》明确提出,对现有实心粘土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向新型墙体材料转化;不转化为生产的,不得转移到其他地方生产。禁止新建、扩建全部实心粘土砖(瓦)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