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表示,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及配套技术规范水外墙保温岩棉板托架的要求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六大有色金属行业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排放标准修订中增加了大气污染物。同时,公众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配套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正在加快实施。修订草案收紧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了监测要求。
中国是水泥生产和消费大国。2012年水泥产量达到22.1亿吨,占世界水泥产量的56%。水泥工业不仅支撑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据统计,我国水泥行业PM、SO2和NOx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5%-20%、3%-4%和8%-10%,属于污染控制重点行业。同时,国内外经验表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染土壤是有效处置固体废物的重要途径,但在协同处置过程中,除常规污染物重金属外,二恶英和其他有毒污染物也将产生。因此,迫切需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85年首次发布,1996年和2004年分别修订,这是第三次修订。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扩大了适用范围,在原开采水泥原料、生产水泥浆、生产水泥制品的基础上增加了转运站,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了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专项排放限值。
新标准重点提高了PM和NOx的排放控制要求,同时增加了氨气(NH3)和汞(Hg)的控制指标,强化了恶臭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的控制要求。考虑到现有企业脱硝除尘设施改造,以及国家调整过剩产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要求。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还应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据测算,水泥行业实施新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后,水泥行业的颗粒物排放量预计将减少约77万吨,在现有250万吨的基础上减少30.8%-38.5%;氮氧化物排放量将减少约98万吨,在现有190-220万吨的基础上提高44.5%-51.6%,将工业年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在120万吨以内,有效控制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和二恶英的排放,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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