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新疆阿克苏地区白城县消防支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说是在县城解放路世纪新城高层住宅楼(白城县速印办公用品店)一楼的商铺旁建了一栋彩钢板房。接到报案后,该大队消防监督员立即前往调查,在彩钢板房调查取证过程中,依法调查取证情况属实,消防执法监察人员发现,彩钢板房所在位置人员密集,且彩钢板房未办理任何消防备案手续。彩钢板夹层材料为聚苯乙烯泡沫,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也不符合标准。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上述问题,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执法监察人员立即对彩钢板房进行了临时封存。在查封现场,执法监管人员向该店负责人详细说明了违法事实,告知了该负责人违法建设彩钢板楼起火的情况,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通报了实施查封的依据,并依法传唤了彩钢板房。彩钢板房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将全力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并立即停工整改,房屋外墙保温,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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