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绿色建筑是指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的建筑。又称可持续发展建筑、生态建筑或节能环保建筑。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根据赣州市这次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赣州市绿色建筑发展将重点推进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居住小区等新项目带动绿色建筑发展一般项目由建筑节能型向绿色建筑转型;以城乡绿色建筑发展为重点,带动城乡绿色建筑全面发展;以新建绿色建筑建设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本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50%及以上节能标准,其中新建甲级公共建筑执行65%的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合格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到2015年、2018年和2020年,绿色建筑分别占新建建筑的20%、30%和50%以上。到2020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将达到1000万平方米。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以建筑节能门窗、建筑外遮阳、建筑屋面、外墙保温为重点,大力实施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18年,城镇规划人口20万人以上的县(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以上,城镇规划人口20万人以下的县(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万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区完成现有建筑节能改造至少20万平方米,全市完成现有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全市完成现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
根据《实施意见》,加快绿色建筑发展,要坚持政府主导下的资源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实现绿色建筑改造和建筑节能从政府引导到市场需求拉动,要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当地建筑特点、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选择适宜、经济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促进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同时,要加大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坚持先进技术示范和成熟技术推广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