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从全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广西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已达100%
据悉,为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效,广西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从立法、工程设计等方面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有法律依据进行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各市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筑节能监管逐步完善;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断提高,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基本达到98%;大部分施工企业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筑节能指标基本达到设计要求;监理单位的监理作用逐年提高,基本能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标准施工;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设计内容,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认真开展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并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明确建筑节能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指标;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核备案制度,要求各设区市每季度末对辖区内建筑节能设计备案项目进行统计汇总;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监测和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质量监督,强化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加大建筑节能质量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建筑节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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