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2012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部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重点是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以建筑节能为重点,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支撑计划,以墙体材料创新为重点,全面开展多层次国际科技攻关合作交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如下:
我们会改进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规定的各项任务,加大力度,更加突出建筑节能工作。
(1) 加强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落实《节能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明确建筑节能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重点抓好建设阶段等薄弱环节和中小城市等薄弱地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好北方采暖区和夏热冬冷地区新颁布的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工作。全面落实民用建筑节能评价指标、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和设备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严格工程准入。
(3) 加大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力度。启动北方采暖面积1.9亿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推进重点市县节能暖房工程实施。启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4)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督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节能宣传,进一步扩大动态能耗监测平台试点范围。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指导各地制定地方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引导和限制用能者的能耗行为。继续抓好高校节能建设。
(5) 继续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的综合化、规模化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开展新建筑强制性应用可再生能源试点。加快研究制定各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在设计、施工、能效检测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大力推广太阳能采暖、制冷等新能源利用技术
(2) 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高分专项应用示范体系的实施、总结和验收工作,加强遥感技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应用的调查、分析和示范,选择典型的应用试点,为项目的第二阶段做好准备。适时启动示范城市建设,促进遥感技术应用和发展,提高行业管理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 抓好“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市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城市生态人居环境保护、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等方面的立项实施。,为促进城市化和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供科技支撑。
(4) 做好2012年科技部申报项目的评审、立项和实施工作,指导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科技研究,为行业科技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5)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工作,健全外墙保温施工方案详解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指导,健全促进转化工作机制科技成果。
(1)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深入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有条件地区强制推广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区域推广示范。
(2) 不断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志的发展,研究制定不同地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识别评价技术规程,及时开展工业建筑、医院建筑、社区和特殊建筑。
(3) 加强对绿色建筑标志评价的指导和监督。加强绿色建筑标志评价培训,积极指导和支持地方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
(4) 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加快绿色建筑相关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根据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的技术要求,组织研究开发适合不同气候带、不同建筑类型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提高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水平,组织绿色建筑一体化示范。
(1) 紧密结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形成新型墙体材料创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在政策、标准、技术等方面协调发展、共同发展的局面。
(2)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新型墙体材料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鼓励开发和使用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型墙体材料。从研发、生产、使用等方面,鼓励开发以建筑垃圾、工矿垃圾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
(3) 继续做好取缔粘帖工作,统筹协调,多方位协同,共同管理,上下联动,切实落实取缔粘帖目标。
抓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实施,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中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基准研究,中国新建建筑领域碳市场交易研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适用技术评估与推广。
继续组织实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努力实施中国城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促进项目;实施中德公共建筑(中小学、医院)节能项目,开展城市示范和项目示范;指导中美清洁能源建筑节能合作项目联合研究中心,督促参与开展技术研究,与各单位交流合作;继续落实与美国、英国、德国、欧盟等国签署的建筑和社区节能谅解备忘录内容;推进中加多层木结构建筑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启动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实施与德、美等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技术合作,开展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做好中德城市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指南》,开展宣传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