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保温材料要求,自愿申请不收费用 经认定的新型墙材可在全省推广2年
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具有综合利用固体物质提高建筑功能特性的非粘土墙体。记者昨天获悉,为进一步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经鉴定后,鉴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产品可在省内建设项目中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鉴定实行企业自愿申请,不接受鉴定申请的企业必须按照我国独立的法律纳税,其产品属于《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的范围;或者符合产业发展和新的研发生产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包括装配式墙板件);生产工艺、设备符合国家和省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并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可向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部门(或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部门(或管理机构)初审和专家现场核查后,向省经信委报送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由省经信委颁发“认定证书”
认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对取得认证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企业和产品目录管理。认证有效期为全省建设项目2年。企业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认证的,应当在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发生变化时,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向取得认证的企业提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并及时办理或者注明身份证明的变更登记。省新材料办每年组织对有鉴定证书的企业产品进行抽检,抽检面积不低于60%。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收回《认定证书》,责令3个月内整改;整改符合要求的,恢复认证。
此外,对于“企业产品整改后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以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转让身份证明;如果“鉴定证书”在报告核实后不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的要求,“鉴定证书”将被取消。但被注销“鉴定证书”的企业,经过一年整改后,公共建筑保温材料要求,可以重新申请新的墙体材料小编推荐:养老政策 | http://www.habaise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