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自2014年8月1日起,在办理建筑节能专项备案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填写《建筑墙体保温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与其他建设工程竣工记录材料并存。通知还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通知”中指出,建筑保温系统材料(胶粘涂层材料等)要按有关规定备案。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进入保温系统的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对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保温系统材料进行设置,不允许用于护壁。地方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广建筑保温和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应用,确保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事业单位办公楼的绿色建设。要率先采取整合,各地要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技术推广应用,未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论证和认证,不得在建设项目中作为集成技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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