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预拌砂浆研制和应用的实施意见》,所有新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均应符合城市预拌砂浆研制和应用发展规划做好预拌砂浆搅拌站平面布置图,依法进行节能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不得设立有主厂备案证明的分厂承揽业务,不得依赖、出借企业备案证明。其他城市的企业在本市住宅外墙保温材料费用销售干混砂浆的,应当在承揽建设项目后,持营业执照到市发展管理机构办理项目登记,市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企业备案证书和预拌砂浆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对其生产质量负责。做好城市建设工程散装预拌砂浆使用产品、设备、设施的供应保障和服务工作。按时提供预拌砂浆,质量、数量按供货合同保证。不得拒绝供应少量砂浆,也不得向建设项目袋装预拌砂浆。
据介绍,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对预拌砂浆的运输质量负责。预拌砂浆由专用运输车运至施工现场,运输车保持清洁,预拌砂浆专用车按国家标准安装具有行车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由于交通运输条件的限制,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需要使用专用砂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有效供应;总量在50吨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砂浆,经当地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现场拌制。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要加强对禁止现场拌制砂浆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对违反禁止行为依法查处;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进行联合检查,建立检查制度和禁止工作通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