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原材料一平方多少钱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7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条例》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7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的通知》(京建发[2012]15号),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制砂浆,推广散装预拌砂浆的应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定于年内对本市建设项目实施散装预拌砂浆政策情况进行第一次专项检查2014年3月至4月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心城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及全市投资建设项目,进入二次结构施工砂浆施工阶段。重点检查大型建设集团(总经理)在建工程。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袋装预拌砂浆、现场拌制砂浆、拌制水泥砂浆搅拌机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施工现场虽有散装预拌砂浆筒仓,但袋装预拌砂浆或现场拌制砂浆的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散装预拌砂浆的采购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采购台帐记录、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进场复验记录等管理资料。
(1) 自本通知发出以来,区、县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和建材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对内掺散装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境内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应成立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对集团所属项目及其二级公司进行自查,做到项目全覆盖,对存在的违规行为立即纠正。
(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设集团的联合监督检查已于3月24日开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设集团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
2014年3月20日前,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大型建设集团(总公司)分别提供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项目(进入建筑砂浆使用阶段)清单,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比例随机抽取确定。
(1)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标志着预拌砂浆的实施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各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全面提高认识,肩负起减少施工现场扬尘、防止大气污染的重要责任。
(3) 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委员会依法对现场拌制砂浆、未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坚决纠正,并对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结束后,对违法项目进行公示。
(4)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相关建设集团(总行)请上报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清单等信息(见附件),2014年3月20日前,负责对区、县及集团的检查,并报市建筑节能建材办公室(电话:59958956、59958958、邮箱:bjszs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