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0月8日,未央区污染防治和降霾办公室下发《未央区建筑工地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百日专项防尘活动工作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
10月8日,未央区污染防治和降霾办公室发布《未央区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治理100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和企业防尘工作周围,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区城改办、区城市发展办分管执法局和区市容园林局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外墙保温周计划进度表管理。全区各类建筑工地必须按照6%的要求规范、细化、定期管理。各施工现场必须明确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领导的监督责任。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上级通知、督查整改、媒体曝光的施工现场,经市污染治理和减少灰霾办公室或市建委验收合格后,立即停止整改并复工。对拒不停工整顿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