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从2012年2月起,合肥市将对从事建筑节能项目改造服务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截至2012年2月1日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从2012年2月起,合肥市将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改造服务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2012年2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合肥市促进建筑节能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建筑节能改造服务的企业可以获得真正的利益,也就是说,他们可以通过协议分享减少能源消耗带来的利益。
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斌介绍,从事建筑节能项目的企业,以国家税收优惠目录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建筑节能产品的收入和支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论建筑节能专用设备的采购。
王斌还表示,合肥市鼓励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和建筑节能投资保障等方式,投资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作为合肥市出台的第一部政府建筑节能条例,该条例还对建筑节能资金筹集、建筑节外墙保温板施工工艺 图能技术与产品选择、新建住宅太阳能安装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指示。